為進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教學質量,促進學生全面發展,加快我院本科生教育的國際化進程,加強我院與國內外高校實行互派學生進行短期(1學期或者1學年)交流學習,更好地完善互派交換生制度,規范交換生管理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我院交換生選拔的范圍和條件
1.選拔范圍
選派對象主要為在我院就讀的對口專業的全日制在校生。
2.選拔條件
(1)熱愛祖國,有較高的思想覺悟,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;
(2)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無違紀記錄;
(3)身體健康;
(4)學習成績優良,語言應用能力符合外校的要求。
3.選拔程序
(1)學生自愿報名;
(2)學部審核報名學生的交流計劃:交流學校提供選修課程及學生交流的選修計劃;
(3)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面試,面試合格后報學院審批;
(4)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將學院同意交流的學生名單送交教學科研部;
(5)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負責交流學生與學院簽訂承諾書,在學生簽訂承諾書后才能辦理相關出境手續。
二、選課及成績管理
1.我院派出的交換生
只能修讀對方院校開設的與其本人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課程,交流學習期間修讀的課程,均須辦理學分認定手續。具體執行標準如下:
(1)在外校的選課方案應參照我院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,選擇與本專業該學年或學期相對應的課程,選修課程必須經過所在學部認定后方可實施。
(2)在外校修讀完成的課程,經學部認定后可學分替換:所修課程與本專業課程相關,學分相差上下1學分的,可以直接替換學分;所修課程與本專業課程無關,可替換學院通識選修課學分。
(3)在外校修讀完成的課程,經學部認定后可學分替換的,課程成績直接替換。
(4)返校后,各學部根據學生選課情況,結合本專業培養方案的課程設置,安排學生補修相關課程。
(5)去外校前必須和所在學院指定的管理交換生事務的老師聯系,填寫《交換學習申請表》,提交選課計劃;回校后必須按時報到和注冊,否則,學院不予學分認定。
(6)在外校修讀的原始成績單由學部掃描并復印,復印件放入學生檔案保存(原始成績歸入學生成績檔案管理)。
2.我院接收的交換生
(1)教學科研部負責選課、成績管理工作。選送到我院的交換生在遵守我院課程設置的前提下,按照對方院校的規定進行選課,學習結束,我院按規定將學習成績及表現反饋對方院校。
(2)接收交換生的學部負責安排交換生的教學活動,并進行文化交流。
三、我院派出的交換生在校外學習期間,應按時向我院辦理注冊手續,正常繳納學費。協議另有約定的,按雙方簽署的協議執行。
四、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,之前相關辦法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。
五、本辦法由教學科研部負責解釋。
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
2017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