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重修、補考成績記載辦法的說明
作者:教學科研部 時間:2017-02-21 點擊數:
各學部:
根據《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》(西大行健院〔2015〕59號),2015級學生按新規定執行,2015級以前各年級學生參照本規定區別實施的文件精神,現對重修、補考成績記載辦法做如下說明:
1.2015級以前各年級重修、補考成績記載,平時成績計入總評成績,總評成績70分以下按實際分數記載,70分以上(含70分)按70分記載。
2.2015級補考成績記載按新規定執行,即平時成績計入總評成績,并按總評實際成績記載。
教學科研部
2016年2月29日